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实现就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劳动力年龄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其标准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期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4日。
(二)报名邮箱:mn2263168@163.com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彩色扫描以下资料并把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所有文件放到一个文件夹后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个人姓名+公益性岗位):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扫描件或照片(就业创业证第2、3、5、6、7页);
3.脱贫人口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扫描件(扫描件需村委加盖公章);
4.《茂南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电子版(贴于电子版报名表相片位置)。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报名期间随报随聘,已聘用到人员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可电话咨询各岗位聘用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3.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
4.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5.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668-2536900。
附件:茂南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docx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