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2023年2月光明区统计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6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附件3);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5);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6);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按照要求工作经验年限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tj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2557,联系人:宋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组建光明区统计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笔试环节。统一制定笔试合格线7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拟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统一制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分数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东院区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材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交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将对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复审考察。复审考察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放弃复审资格,体检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的考试命题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1:2023年2月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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