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埔街道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中共正式党员;
6.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次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街道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云埔街其他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2月6日-2月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
2023年2月6日-2022年2月8日,考生按照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通过个人邮箱提交资料(报名表word文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党员证或党员证明等扫描件)到报名邮箱(caism@gdd.gov.cn)进行报名。
我街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阅筛选,经查阅筛选符合报名条件的的个人,将向其邮箱发送准考证,请考生2023年2月10日后留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短信或个人邮箱。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有在政府机关、园区、村(社区)、企业从事党务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同等的,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业务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录用结果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对公示后符合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次招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2971153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