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3年9月5日至2003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以及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存在劳动争议纠纷的人员。
8.参照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各岗位具体条件
文秘2名、法制中心(兼消防监督协查)1名、火灾事故协查1名、视频编导1名、新闻采编1名、创意策划1名、财务人员1名。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18:00,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退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以及《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表格发至896441963@qq.com邮箱进行报名,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消防文员”。
3.报名要求。①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②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③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正反面A4纸规格;④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二)资格审查
1.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对收集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下一步工作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淘汰,且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聘用计划。被取消聘用计划的岗位,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顺序依次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为达标(合格)项目,不计入考核测试总分数。体能测试共三项科目,平均分数未达到60分的为不达标,予以淘汰;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以系统结论为准,未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评判细则和测试标准见附件4)。
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分值占比依次为50%、50%。其中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行确定。
未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予以淘汰。
(五)体检
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其中第三十五条按“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
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含复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试用期
经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等均合格后,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1个月。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的消防救援人员,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资格。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或主动放弃本次资格的,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政审和聘用
(一)政审
试用期结束后,综合工作完成、现实表现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其开展政审。政审工作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被政审人选达不到消防文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予以淘汰,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聘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构成。消防文员的工资参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执行。
1.基本工资。消防文员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基本工资标准实行“一级多档”,每个级别设若干工资档次。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各岗位人员根据学历、取得证书及现实表现等予以定岗定级定档,一般按初级1档确定基本工资。
2.值班补助和奖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二)保险福利待遇
消防文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支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消防文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五、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5055213(李老师)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