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6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法官完成诉讼事务性工作。包括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责任心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四)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88年5月18日—2005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确立聘用关系即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在编干警同等工会福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6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政治部7013办公室(雁江区康乐路49号)。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岗位所需政治素质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四)聘用
对体检、政审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26122939
咨询电话:028-26122720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