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淄博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不超过26周岁;
3、岗位学历:国家统招,高中起点的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心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具体要求;
5、招聘范围:淄博市地区(住址或户籍为淄博市以内)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26日16:00。
2、审核时间:2023年4月24日―28日。
3、招聘岗位: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计划 | 资质证书要求 |
护理 | 护理学 | 普通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 | 20 | 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护士资格证 |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淄博市市立医院官网(https://www.lzqrmyy.com/)。
5.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eTAbouh.aspx)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6、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应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它资质证书等材料。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资质证书等材料。
3、非应届应聘人员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材料(详见招聘岗位资质证书要求)须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
7.报名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执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只提供现有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微信报名二维码。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说明具体专业、方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之一。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一)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5)所有填报的报名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后果自负。如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8. 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拨打医院电话咨询0533-7162878。
四、招聘原则与监督
本次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市立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淄博市市立医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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