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经学院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0年,2010年与原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公办高职院校,2011年成为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作为陕西高职排名第一的高职院校,跻身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陕西“四个一流”院校建设行列,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校”,2019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A档单位(全国前十,西部唯一)。
学院两次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7年再次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先后成为“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创新建设学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等50余项国家级荣誉;学校荣获世界职教院校联盟2020“教育可持续发展”和2022“战略领导力”卓越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更多介绍详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http://www.sxpi.edu.cn/index.htm。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52名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3.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恪守学术道德、教学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和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拟聘用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教育部出台延期毕业相关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四)外语要求:
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雅思达到6.0分或托福达到85分;雅思及托福成绩需在两年有效期内。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3日。
2.报名入口:http://123.138.199.55:8888/。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界面,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简历附件中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参照《专任教师招聘附件材料》(附件2)。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4.注意事项: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且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后填报。如发现同时投递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填报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否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在线资格初审与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人事处进行在线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人事处官网发布通知。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能力测试,各占50%。公共基础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以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素养、教学组织能力等。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应聘者介绍自己的学习背景、实践或工作经历,评委通过随机提问的形式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养。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的人员名单。
1.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心理测试及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
心理测评、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有关待遇
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制度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职称评审、培训培养、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价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入职3年后进行综合考评、分类排序,择优转入全额事业编制。
六、注意事项
(一)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启动招聘程序。
(二)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相关事宜将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官网及“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崇文楼1106。
联系人:张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29-33152894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