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委宣传部办事员3名,从事创文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文学类优先)。
(三)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pxcb518@126.com。
1.本人填写的《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和《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33251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四、考试方式
县委宣传部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考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考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文字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形,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
2023年3 月13日